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窦雍岗 律师 简介

 二维码 826


新华网2微信图片_20221012110424.png



窦雍岗,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The Attorneys of Talmud & Co.,简称ATC律师、合伙人、主任;主要执业领域:涉外、刑事、合同和公司法律;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法律事务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方执行人,世界仲裁中心仲裁员,中亚国际仲裁法庭仲裁员,吉尔吉斯共和国工商联合会国际仲裁法庭仲裁员,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讲师团讲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高级研究员,广州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专家委员,广州市综治委、共青团广州市委首批“合适成年人”,共青团广州市委、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重点个案杰出伴行者”,广州市百名专家律师公益活动成员,第五届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八届广州市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六届亚运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保险方案审核人,“中国首届房地产公益诉讼高峰论坛”“第十届南方财税法论坛”等全国性大型学术活动主持人、演讲嘉宾,新浪“法问”专栏作家,新浪“黑猫投诉”评审官;协助广州地方政府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并获表彰;长期担任大型国有保险企业、外资企业、政府机构法律顾问;应邀在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总工会、广东电视台、广东电台,以及驻粤保险、金融、通信、汽车制造等机构做专题讲座或访谈节目30多场次;相关案件、采访、活动或作品获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东电视台、广东电台、财新网、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网易、腾讯网、金羊网、中国律师网、中国商事仲裁网等报道或转载;仲裁、代理或办理了大量保险金融、海事海商、房地产、大宗国际贸易、跨国收购等项目或案件,以及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刑事金融案件。


部分案件/项目


广东某特大金融诈骗案(48专案,公安部督办案件),参加律师团为某市人民政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某市市委和政府五套班子组成专案组,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亲任组长,历时五年,省高院两次发回重审,终顺利结案。


湖南某特大刑事金融案(63专案,公安部督办案件),侦查机关乘火车将嫌疑人从广东带走,律师一行驱车千里,连夜赶至湖南办案机关,展示证据,释明法律,代理嫌疑人取保候审,次日成功取保并将嫌疑人安全送返广东。


甘肃李某某申诉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东方时空”“今日说法”“新闻周刊”“法治在线”等连续报道案件),成功代理李某某就其女遭班主任强制猥亵案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申诉,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撤销某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和某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


广东某保险合同纠纷案(我国首个保险“标的”不同于保险“标的物”管辖权异议司法判例),主张团意险只有保险“标的”,没有保险“标的物”,应将案件移送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获二审法院支持,一字之差,百余系列案件走向因此全部改变。


广东建业大厦火灾案(广州建国以来最大的火灾案),首位驻场律师,根据政府安排,在形势最危险的关头,以及政府和群众最需要的时候,率先进驻火灾事故现场,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平抚民心,化解争议,稳定社会,受到群众好评和政府领导接见与肯定。


广东肇庆、佛山、广州、深圳、惠州、韶关、中山、湛江,广西南宁,江西赣州,甘肃庆阳,云南昆明,陕西咸阳,青海西宁,内蒙古鄂尔多斯、阿拉善左旗等全国多地多宗重大土地、房产、矿山案件,谨慎运用行政、民事、刑事法律手段,紧密联系自然资源、国土、规划、不动产登记、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成功推动解决纠纷。


广东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突破既往司法审判惯例,放弃事故发生地管辖法院,选择赔偿标准最高的深圳某法院作为受诉法院,主张不适用法院系统内部文件规定,而适用民诉法和司法解释,成功立案并按深圳标准获更多赔偿。


多个事实完全不同的隐名代理胜诉典型案例,2007年某保险合同纠纷案、2016年某投资协议纠纷案、2018年某对赌协议纠纷案,深入解析原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隐名代理涉及的不同主体和披露的不同方向,代理意见均获法院全面支持。


收购前苏联时期最大电缆厂项目,陪同中国委托人与专程从莫斯科飞抵比什凯克的俄罗斯和英国控股股东代表密集谈判,并赴吉尔吉斯共和国土地和矿产资源部等政府机关考察访问,与中亚、南亚、欧美等地客户保持良好沟通。


办理新西兰互保协会追偿案等海事海商案件,美国直升机追偿案等涉外案件,某上市公司加拿大总代理纠纷案等国际仲裁案件,保利、万科等房地产案件,以及上市辅导和定增、发债、并购、重组等资本证券类项目。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The Attorneys of Talmud & Co.,简称ATC致力于建设以金融法律服务为基础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专注保险银行,金融证券,涉外金融,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不动产金融,刑事金融,公益诉讼等有关专业领域法律事务研究与代理,获行业、社会和委托人肯定。


ATC是中山大学“合作建设本科实习教学基地”、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基地”;拥有独立注册商标等十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建立有以相关学科法律理论和实务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履行战略和推广职责的新闻中心,再现经典案例、法律事件、法律人物等的法律文化中心,深入研究和运用国家战略的“一带一路”研究中心。


ATC为国家备案证券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办理了大量资本证券业务,创下了单日签约三大资本证券项目、单周签约六大资本证券项目的辉煌业绩,在辅导优质企业挂牌上市、定增、发债、收购、重组等领域表现非凡,连年应邀出席地方政府组织的上市工作表彰大会,受到党政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亲切接见。


ATC律师成功办理了轰动全国的广州“建业大厦火灾案”等大批火灾、水灾、海事、海商案件,其中广东罗某某保险合同纠纷案是全国首起成功主张“标的”不同于“标的物”的管辖权异议司法判例;ATC律师是第十六届亚运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保险方案审核人,在保险金融法律服务领域有深厚的积累。


ATC律师参加了“国际金融论坛第15届全球年会”(F20峰会)、“中巴经贸论坛”等大型国际金融活动,与俄罗斯、吉尔吉斯、安哥拉、沙特阿拉伯、波兰、比利时等多国总领事馆保持良好关系,与世界有关国家和地区律师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代理了跨境收购电缆厂等大型涉外项目,涉外法律服务基础扎实。


ATC是广东省人民政府、肇庆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等多级“政府采购法律服务中标机构”;ATC律师在多个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任职,或者根据政府机关安排驻点工作,积极参加地方立法、法律援助、值班接待等政府活动,获政府机构多次表彰。


ATC律师成功代理了广州市“取消机动车年票案”、甘肃女孩“李某某申诉案”,推动全国最大共享单车“ofo小黄车案”,处理新浪“黑猫投诉”等大量公益事务,承办和主持“中国首届房地产公益诉讼高峰论坛”;ATC律师办理的案件或发表的作品,获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东电视台、广东电台、财新网、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凤凰网、澎湃新闻、今日头条等百余家媒体采访、报道或转载。


ATC律师获中国民法学泰斗、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等顶级法学专家亲切接见和鼓励;在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东电视台、广东电台,以及驻粤保险、金融、通信、汽车制造等机构做专题讲座或访谈节目50多场次,社会影响广泛。


ATC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北轴线广州大道和东西轴线东风路交汇处,交通和停车方便。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厦1410,电话:+86 20 37639786 37639785微信公众号ATC0860E-mailatc@atc86.com官网:https://www.atc86.com,欢迎访问!


(题图:新华网采访窦雍岗律师,2013年)



文章分类: 保典动态
分享到: